怀仁一中党委会工作制度
一、党总支书记会议制度
(一)党总支书记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。
(二)党总支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:
1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、决议。
2、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。
3、探讨推进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。
4、收集经济社会发展、新农村建设、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5、通报党组织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组织活动开展情况。
6、需提交党总支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。
(三)会议召开前,由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征求教育局党(工)委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(组宣)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,并提前通知各支部和党小组。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,原则上不允许代会。
二、党员大会制度
(一)党总支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,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。
(二)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:
1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党(工)委的决议、要求,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。
2、组织观看电教片,开展党员电化教育。
3、听取和审议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。
4、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,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5、选举党总支委员会,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,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6、审查通过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它重要事宜
7、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。
三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
(一)党总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,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,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。
(二)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:
1、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完成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。
2、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,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。
3、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4、分析党员、预备党员、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,制定帮促计划。
(三)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,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。
四、党小组会制度
(一)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,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党小组会一般每两周应召开一次,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,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。
(二)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学校总支和支部的安排、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,主要事项是:
1、学习党内文件,传达支部及上级党委、党总支大会的决议和要求,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。
2、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,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。
3、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4、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,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,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5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,酝酿讨论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。
(三)会议要发扬民主,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,做到畅所欲言。
五、党课制度
(一)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讲授党课,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、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、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。
(二)党课一般每月上一次。
(三)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,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,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,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。党总支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、反映和要求,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上级党委,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。
六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
(一)党内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,也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,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。
(二)党总支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,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委员的民主生活会。
(三)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;加强班子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情况;坚持群众路线、改进领导作风、深入调查研究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。
(四)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;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;组织学习,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;广泛征求意见;认真撰写发言提纲、深刻进行自我剖析;开展谈心活动,坦诚交流思想;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制定落实整改措施,达到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、增进团结、促进工作的目的。
七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(一)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组织观念、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。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、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。
(二)民主评议党员在党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,一般一年开展一次。
(三)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,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、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。
(四)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、自评、互评、群众评、组织评等几个阶段,对党员做出评议,表彰优秀党员,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,从而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八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
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,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:一是党总支定期或开展某项工作前,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,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、宣传、教育,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。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,要求每个党员联系几个群众,了解群众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,帮助群众排忧解难,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,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。
九、违纪追究制度
党纪处分是党的组织、纪检部门同党内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手段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。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、党内法规、党的政策,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,危害党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,都必须受到追究。党组织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执行。
十、集体领导制度
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、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,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,事事有人管,人人负专责。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总支委员会报告工作,党总支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,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。
十一、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,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,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,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党员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,以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。
一、管理办法
考核工作由我校党总支负责统一部署、全面安排,下设考核评审小组,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,党总支组织委员任副组长,各总支委员担任组员。
二、考核时间
实行年度考核制,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考核。
三、考核对象
本校全体党员(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。
四、考核内容和措施
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。设基准分60分,其中思想政治素质、学习情况、工作情况、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。
(一)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
(1)支部会议出勤率:基本分3分
A.迟到、早退一次各扣0.5分,以此类推,四次(含)以上得0分。
B.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两次(含)以上扣2分。
(2)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:基本分3分
A.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。
(3)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:基本分4分
A.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两次(含)以上扣3分。
(4)思想汇报情况:基本分5分(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,.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,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。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/篇。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)
(二)党员的学习
1、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,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,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,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,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(迟交)理论文章者,扣0.5分/次,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。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,理论心得在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杂志、网站上发表的,依次加5分/篇,3分/篇,2分/篇,1分/篇。
2、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,刻苦努力,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。
3、党员在校级刊物上及网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/篇,在市、省级报刊、杂志、网站上发表分别加2分/篇、3分/篇,国家级加6分/篇。
4、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。
(三)党员的工作情况
1、积极参加各项工作,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,不计个人得失,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。
2、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总支、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,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/人/次。
3、备课组联系工作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,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,合格加3分,不合格扣1分。
(四)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
1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保守党的秘密,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党的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
2、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对于党员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。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,相应扣考评分,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/人/次,上级党委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/人/次。
3、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所在办公室出现违纪或不和谐情况被上级领导批评的,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/人/次。
五、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
考核结果以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级评定
1、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%的评定为优秀
2、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。
3、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,经支部会议讨论,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,如两次以上(含)不合格视具体情况,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。
4、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,经支部会议讨论,延长其预备期,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十二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1、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,听取总支委员的工作汇报,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,研究本月党建工作。
2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,由党小组组长根据总支的要求进行组织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、提合理化建议等,总支定期进行督促检查。
3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,传达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、指示、理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4、每学期上一次党课,联系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,采取集中授课、收看电教片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,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专业培训等。
5、以上“三会一课”,如有特殊情况,由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,酌情安排。
十三、党务公开制度
1、党务公开制度。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,一律向群众公开。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、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;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、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;新党员发展公示、后备干部推荐情况、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。
2、党务公开要求。党总支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公开及时准确,同时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结合起来,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。
3、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。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,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。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,并作出处理。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、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,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。
4、“两公开、一监督”制度。“两公开”就是公开办事规则,公开办事结果;“一监督”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。“两公开”、“一监督”是党组织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。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要身体力行,率先垂范,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组织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。
十四、党员管理制度
1、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,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,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2、老弱病残党员,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,由总支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,从政治上、生活上关心他们。
3、对外出党员,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总支报告,说明外出理由、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。返回后,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。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,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;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,开具党员介绍信,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;对外出时间较长,地点不固定的党员,由总支委员分工负责,定期联系,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、生活和工作情况。
4、对外来党员,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;对持党员证明信的,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,并作详细记录。
5、党总支要进行量化考核,将目标管理实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。
十五、党费缴纳管理制度
一、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、主动、积极,要由本人亲自交给学校党小组,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。
二、学校党组织不准采取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,更不能采取其它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。
三、党员交纳党费,要按照学校党组织的规定,于每月10日交纳党费,不能无故迟交。
四、如遇到特殊情况,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,可以补交党费,但不得超过三个月,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五、党小组长负责收缴党费,于每月11日上交总支,由总支指定专人上交上级党委,学校只保管党费存根,以便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核对。
十六、党员和群众结对联系制度
1、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,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,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,确定结对联系对象,凡有联系能力党员一般联系1-2名教职工。
2、要建立结对联系活动台帐。结对党员要与被联系对象签定责任书,明确结对联系内容、方式、要求、效果。
3、总支(支部)每学期召开一次结对联系工作专题汇报,并作好记录,每年进行一次总结、评比,并结合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。